山东商标注册解答什么是商标盲查期又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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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标注册解答什么是商标盲查期又有什么影响

作者: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6-23 08:48:09

大家都知道商标查询可以查看到近似商标情况,有效提高商标注册申请的通过率,但是却不知道原来商标查询还会有盲查期。那么什么是商标盲查期呢?对于注册申请商标有什么影响?快随着我们山东商标注册来一起了解吧!

商标查询盲查期是什么?

商标局在收到商标申请人提交的注册申请并受理后,还要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咕咕狗遇到过有些在受理之后很快录入系统,有些则会到实质审查阶段才会被录入数据库。据了解仅2019年我国商标申请量就达783.7万件,可想而知录入系统工作之分庞大。

而商标查询盲查期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商标盲期,因为国家商标局网站没有及时将近3-6个月的商标注册申请情况录入到系统,导致我们在商标查询时无法检索比对到这段时间商标申请的近似情况。

商标查询盲查期对商标注册的影响

如果在先申请商标还没有被录入数据库,而这时候商标申请人申请的刚好和在先申请的商标相似,就因为在盲查期无法检索比对,到最后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就会被商标局进行驳回,所以说商标盲查期增加了商标驳回的几率,这是客观存在并且无法避免的。

并且商标注册遵循的是在先原则,《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注册申请应该如何应对盲查期?

1、早注册早保护

商标申请人在确定好商标名称、商标图案后,不要先投入市场进行品牌宣传,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尽快提交商标局注册申请,早提交早审核早下证早保护,避免他人抢先注册商标。

2、切勿盲目跟风注册

不要盲目跟风注册一些热门词汇或者用语、电视剧作、网络剧作等,你以为你“抢占”先机,殊不知他人也盯紧了这个香饽饽,这类商标注册申请很大一部分都会被近似驳回。

就因为商标查询盲查期和商标局审核的客观性,所以不论是个人申请注册商标还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注册商标,都不可能百分百成功,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也只能是通过商标近似查询和分析,为您提高商标注册的通过率,不管怎样,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进行商标查询都是可取的。

就直接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行为来说,法律并非不要求其主观过错和客观损害后果的发生,只是基于其特殊性,直接推定了主观过错和损害后果的存在而己。就直接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行为来说,法律并非不要求其主观过错和客观损害后果的发生,只是基于其特殊性,直接推定了主观过错和损害后果的存在而己。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其没有主观过错,客观上也没有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即使其实施的行为从表面上看属于几种直接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行为之一,也不应当认定其构成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行为。比较典型的体现就是对于“贴牌加工”的商标侵权与否的认定,我们不妨来看一下这个案例:美国耐克公司在中国注册商标“耐克”,核定使用在运动服装商品上。

西班牙Cidesport公司在西班牙合法持有“耐克”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基本相同。西班牙的这家公司委托浙江省嘉兴市银兴制衣加工厂制作带有“耐克”商标的滑雪夹克,并出口至西班牙,产品不在中国国内销售。美国耐克公司将银兴制衣厂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虽然产品不在中国销售,不可能造成中国的消费者混淆,但该法院仍以银兴制衣厂在同类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为由,判决其败诉。

除本案外,在类似的“贴牌生产”案件中,法院判决出口商败诉的不在少数。就间接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来说,《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其主观故意的要求是明确的。《商标法》第52条第3项,《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1项都规定其行为人应当是出于故意或明知。这些行为与直接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结合在一起,必然会导致相关公众的误认和混淆的发生,因此,法律对于其损害后果,实际上也是采用了损害后果推定的方式。

公司在成立的时候需要确定法人,这里的法人不是指个人而是一种组织形式,负责公司重要事务决策的人是法人代表,他在整个公司运营中起着重要作用,当有重要事物需要商讨的时候,法人代表具有敲定最终意见的权利。在公司注销的时候,一定要法人代表亲自去现场吗?其实没必要,注册公司为客户办理各种业务,其中包括公司注销业务。只要有人拿上具有法律效力签字文件就能到相关部门完成注销程序。办理业务的个人可以不属于法人代表成员,但他需要是公司指派的个人,有相关手续或者书面文字说明。

这就为很多需要注销公司的人带来便利。在注销申请提交之前需要做好清算工作,而人们需要去多个部门对多个账户进行注销。注销账户的同时把相关项目结算清楚,缴纳遗漏的税务、结算员工工资、还清客户借款等。除此之外,公司需安排人员去银行将税务账户注销,通过媒体登记公司注销的信息声明,有相关资质证明的公司需要向质监局提出注销申请将证明注销,最后关键的步骤去公安局取消印章的重要权限。注册公司小编提醒您只要上述工作在申请之前结束,公司职员或者老板就可以拿各个部门开具的证明去工商局申请注销,在这以后,公司的一切事物都将停止,没有营业执照的公司无法正常运营,接下来就可以谈公司转让的事项。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对方的行为,也是我们获得商标的最快方式。但是,商标转让并不是无风险的,五个核心问题,我们必须知道。提出申请并收到受理通知书但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可以转让。但是,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被驳回。转让后,风险由转让人转移给受让人。如果你想购买想要的商标,你应该首先在商标局官方网站上检查商标的法律地位,以查明商标是否存在、被吊销或被取消。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40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期满不办理续展手续的,可以延长6个月。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对于商标在续展期或展期内的转让,双方应记住在合同中提出双方办理续展的义务。如果商标已过展期,转让将不予批准。受让人转让商标前,应当知道转让人是否已将商标许可给其他公司。根据《关于审理民事商标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商标转让后,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仍然可以使用该商标,这将对转让商标的受让人产生不利影响。对于以前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的转让,双方就此达成协议,以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转让前,受让人应当注意所转让的商标是否已被质押或者冻结。人民法院查封的商标和质押登记的商标,在查封期间和质押期间,未经人民法院和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为了骗取高额的商标转让费,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反复转让商标,欺骗急于取得商标证的受让人。

因此,受让人需要在商标局官方网站上调查转让人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的真实性,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注册人,转让人的姓名是否与申请人的姓名一致。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申请转让注册商标,不得造成识别错误、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响。否则,商标转让申请将得不到商标局的批准。如果双方都是公司,则需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证明公司经营正常。如转让双方或一方为个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注销或者个人死亡,自注销或者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不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转让人的营业执照、地址发生变更,尚未办理商标变更手续的,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后,将要求及时补办。未按时补足或者未按规定补足的,不予批准或者视为放弃转让。营业执照的内容应当与商标证书的内容一致。

因此,转让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地址变更的,应当同时变更商标注册证上的地址或者企业名称。否则,商标转让申请将被驳回。另外,双方的印章或者签名应当与商标申请书一致。在目前的商标转让实践中,商标局并没有强制提交转让公证书。审查员认为转让人的签名、公章与申请不符或者在审查转让过程中有疑问的,应当发出更正通知书,要求提交公证书。

商标转让的方式是到公证处对商标转让书进行公证,特别是因商标销售而进行的转让公证。公证可以证明转让人的意图是真实的,主体资格是合格的,有利于保护商标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双方的信任。通过公证,可以促进商标转让当事人的诚信,防止欺诈,防止虚假转让的发生,尽可能避免损失,从而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学习以上5点,再也不怕商标转让遭遇“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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