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标注册介绍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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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标注册介绍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作者: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14 08:11:11

很多企业为了快速获得商标都会选择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因为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可以节省下各方面的成本,同时还可以利用申请注册商标节省下来的时间用来对企业商标进行宣传,塑造企业品牌影响力,推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今天山东商标注册公司为大家整理介绍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商标转让所需的时间会比申请商标注册的时间节省一半左右的时间,如果提前准备好商标转让所需材料的话,商标转让所需的时间大概在6-8个月之内就能办理成功。大概所需的流程是:首先在1-2个月内,商标局收到转让申请文件,然后发出转让受理通知书。然后在4-6个月内,商标局对提交转让申请的商标进行审核。其后在6到8个月时间内,审核通过的商标就会被核准公告,并发放商标转让核准证明。

官方给出的审查需要时间是最短6个月,最长8个月,但是具体的时间还是要看申请转让的商标的具体情况,以及商标局当时的审查流程是否顺畅。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如果企业需要尽快获得该注册商标的话,可以寻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帮忙,专业的机构可以快速的寻找到解决办法,如果委托代理机构的话,代理机构可以帮忙办理好商标公证,这样可能只需要在一周左右的时间内,就可以在企业活动中使用该注册商标了,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第一步:一个新申请注册的商标,先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确定要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后,就可以在相应类别上开始查询,查询的目的是确定所要注册的商标在相同的类别和类似群中,有无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代理机构内部商标查询系统,可查到半年以前已经拿到注册证的在先商标,可保证80%的准确率;另外有大约20%无法查询到的,包括一个月的盲查期中申请的和处于异议状态的商标,还有国外商标通过领土延伸刚刚进入中国的商标。  

第二步:如查询无在先,则进入下一步,在确定客户想注册的商品和类别后,即与客户签定《国内商标申请委托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与客户各保留一份),由客户在《商标代理委托书》签字或盖章,并要求客户提供相应证件(以企业名义注册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以自然人名义注册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提供商标图案样品,同时汇款或交纳现金。  

第三步:在取得以上资料后,由公司负责打印出〈商标注册申请表〉和〈报送商标注册清单〉,连同商标图案、〈商标代理委托书〉、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一起递交给商标局。商标局收文,再报送清单上加盖“商标局书件收讫章”和收文时间收文者姓名后,将一份报送清单退回公司留底,以做日后对帐核实之用。此清单也可给客户复印件,以作为商标已受到申请材料的证明。(注意:现在商标局不受理非代理机构的邮寄申请)  

第四步:报送之后半个月左右,如顺利通过形式审查(即审查申报手续是否齐全),公司即可收到盖有商标局大印的〈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上面印有申请编号,原件由公司寄送客户,公司保留复印件。如申报手续不全,会收到〈补正通知书〉;则补正后递交补正材料;如申报文件不齐,会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的快慢与所报类别和同时期商标局的受理量有关。  

第五步:受理通知书下发后,报送的商标即进入为期一年的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内容为是否违反商标法中的禁用条款,是否与在先商标相似或相同。未通过审查的商标,公司会收到〈驳回通知书〉。  

第六步:审查通过后的商标进入三个月的公告期,商标刊登在商标局的〈商标公告〉上,也可以在商标局网站:sbj.saic.gov.cn上查到电子版的〈商标公告〉。  

公告期也可以叫做异议期,因为任何人或企业都可以在这三个月中,提出不该让此商标注册的异议。如无人提出异议,则公司会收到〈商标注册证〉,在由公司通知客户来领取。一旦有异议提出,整个异议过程会持续2-3年,如通过异议,则会拿到〈商标注册证〉。否则,会被撤消商标注册。如对异议结果不服,客户可委托代理机构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时间大概持续2-3年,如对商评委裁定结果不服,则可向法院提出起诉。(如客户委托我公司代理异议、异议答辩和复审,另收异议或复审规费和代理费)。注意:根据新商标法和其他相关修改后的法律,在烟草、医药、军火等敏感类别注册商标的,已无须提供任何额外证明,与其他普通商标完全一样。

商标是文字、数字、图形、字母或其任意组合。所以你是可以一起申请的,但是一起申请了你使用的时候就不能分开使用了。建议在商标局网站查询一下有资质的代理公司去做,如普遍反应不错的知果果公司等公司;申请所需资料:  

1、需商标图样; 

2、注册商标所要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3、身份证明文件:

A.公司申请的: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B.个人申请的: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程序:

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2、申请递交后1个月左右,十个工作日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3、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左右。 

4、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5、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1、在先商标信息的不完整性和滞后性

商标局在商标审查中的主要依据就是检索商标局内计算机数据库中的各类信息。因为商标局天天都要收到大量的各类商标申请,而且这些申请资料都要人工逐一进行分类并通过扫描输入商标局数据库,因此,各类商标申请文件从商标局接收之日到可以从计算机数据库中检索到需要一定的周期,这个信息输入周期即使在商标局内部也需长达1~3个月,对外则一般在3~6个月,这还只是商标申请本身的基本信息,也就是通常所讲的查询盲区。而且商标审查信息也同样存在信息的滞后和不完整情况。

这种在先商标信息不完整和滞后性的后果,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造成对商标判定上的失误。即便是在商标局内部,审查员在工作中也无法避免这种信息的滞后和不完整性所造成的误判结果。

2、主动审查中信息来源的局限性

商标局主动审查中所依据的最完整、最可靠的信息就是商标局自己多年积累的商标注册和申请信息。而其他的诸如,县级以上地名、某些行业、产品信息等等都要商标局自己去逐步收集收拾整顿的,因为信息来源的被动和滞后,有所漏掉是正常现象。而对于诸如专利注册、版权登记上的信息商标局根本就不会关注,只有权利人自己在商标初审公告期三个月的被动审查中发现后,通过异议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商标局在实施行政主动审查中的信息来源本身就是有局限性的。其他良多的在先权益都只有通过公告异议期的被动审查来解决。

3、审查员的主客观差异所产生的误差

每个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独立完成的,因为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责任心等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审查结果必定会受到主客观方面多种因素的影响。针对相同类型的个案,不同的审查员、不同种别的审查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定结果,而且法律也赋予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根据个人理解所行使的自由裁量权。

总的来说,商标审查属于主观性较强的工作,因此存在差异是无法避免的现象。

4、国家法规政策的时段性造成审查标准的变动

我国自从1983年颁布商标法以来,相关的商标法律法规政策就跟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题目的泛起一直处在动态发展阶段性调整之中,而且在相称一个时期内这种动态调整仍将继承,这种调整不可避免地要影响审查标准。长期接触商标的人应该知道,大多按照过去标准能够注册的商标,而在现在已经属于不能注册的商标,同样在过去属于不能注册的商标,现在又有许多属于可以注册的。

尤其是我国的行政法规政策,大多情况下往往带有时代的印记,并跟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因此,不了解政策的变化和趋势,而是静态孤立地看待商标、看待审查尺度,就会泛起理解判定上的偏差。

5、不同种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在审查标准中的差异

俗话说“东西是死的,人是活的”,这种讲法应用在商标审查上长短常贴切的。由于,商标法以及商标审查尺度固然看起来是一个同一的尺度,但在实践中确可以衍生出千变万化的理解和应用。对于统一个商标而言在不同的贸易行业、不同的产品和服务、不同的客户群体、不同的消费层次、不同的市场渠道、不同的销售对象、不同的使用方式、不同的地域限制……等等,对商标的识别方式、关注程度、搅浑可能等也会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在商标实质审查中,不同种别的商品或服务,甚至在统一种别的特定商品上,其审查标准上可以有所不同。但是这种标准的掌握会有偏差,就连审查员之间有时候也有较大的差异,由此而产生的差异风险,具有不确定性,难以避免。

6、公告期有异议风险

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在通过商标局初步审定之后有一个为期三个月的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相关人员均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对该商标提出异议。

在三个月的公告期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能因为驰名商标保护、商标被抢注、近似商标、申请在先等原因提出异议,除此之外,任何人均可以商标不具有显著特征等原因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一旦商标被提异议,异议商标就会进入漫长的异议程序中,商标局收到异议后会让申请人进行答辩,然后综合材料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裁定,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还可以进一步进行商标异议复审,直至法院诉讼。

商标异议是法律赋予公民和企业权力,任何人只要具备基本的主体资格和适当的理由都可提出异议,因此商标异议的出现除了企业或个人维护自身正当利益之外,还有可能是竞争对手恶意竞争的手段,就这一点来说,公告期内的异议风险也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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