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标注册介绍商标变更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
今天,对于山东商标注册小编辑来说,在商标变更中经常会遇到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在进行商标更改时,用户必须了解在某些情况下商标是不能更改的。具体预防措施如下:
1、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变更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变更其全部注册商标。
2、变更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应当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变更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3、需要补正的,由商标局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的,商标局有权视为放弃或者不批准。
4、变更申请经批准后,由商标局发给变更证明。
5、变更申请被视为放弃或者不批准的,由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或者不批准通知书。
6、共同商标变更申请经批准后,变更证书只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的,应当申请补办。
7、申请由申请人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应当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邮寄相应文件给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邮寄给代理机构。
8、申请类别按《商标注册证》批准的国际分类填写。
9、连续三年未申请注销、异议、异议审查或者驳回登记审查的,变更代理人/境内接管人的,应当直接向程序审查部门提出变更代理人/境内接管人的申请更改、转移、续订或取消应用程序的用户不能更改。
变更商标为联合商标的,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A、 申请变更联合商标代表人的,应当填写变更注册人名称、地址的申请书,并提交其他联合所有人的同意书。
B、 申请变更共同商标共有人姓名的,应当填写全部共有人姓名、部分共有人姓名或者共同商标代表人姓名。申请书首页应当写明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申请书附件应当写明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其他共有人不需要填写地址。
C、 代表姓名、地址变更的,应当在申请书首页申请人姓名、地址栏中写明变更代表的姓名、地址,并将变更前代表的姓名、地址写在申请书首页变更前的姓名、地址栏中,并附相应的变更证明。代表人姓名、地址未变更,申请变更其他共有人姓名的,不必填写申请书首页变更前的姓名、地址栏。
D、 如果其他共有人的姓名发生变化,变更前的共有人姓名和变更后的其他共有人姓名(以下简称变更前姓名和变更后姓名)分别填写在变更前的其他共有人姓名和变更后的共有人姓名中,并填写相应的应附上变更证书。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没有变更的,还应当在变更前的姓名或者名称表和变更后的姓名或者名称表中填写未变更的共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一、商标代理组织的义务
(一)商标代理组织接受委托承办商标代理业务,应当按法律法规规定及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相应文件,并应在相关文件上盖章。商标代理组织知道委托人提交的文件不真实,仍进行代理的,负连带责任。
(二)商标代理组织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在提出申请的同时代委托人缴纳各项业务规费。未按时向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缴纳规费的,按照《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该申请业务不予受理。商标代理组织接受委托承办业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商标代理组织设立的办事处、代表处不得经营商标代理业务。
二、其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经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商标代理组织的住所视为委托人的联系地址。
(二)在申请商标注册程序中,委托人更换商标注册申请代理组织的,应当办理变更代理人手续,变更后的商标代理组织作为该商标申请后续有关法律程序的通讯联系人。
(三)经代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获得注册后,代理组织应作为该注册商标后续有关法律程序的通讯联系人。委托人不再委托原代理组织办理有关业务的,应当办理变更代理人手续,变更后的商标代理组织作为该商标后续有关法律程序的通讯联系人。
简要说明主要是为了对图片或者照片所不能准确表达的内容进行补充说明,简要说明必须包含产品名称、产品用途、设计要点以及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产品用途主要用来确定产品的分类号,特别是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
由于外观设计分类是依靠申请人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因此,分类员有时依靠图片或者照片无法给出正确的产品分类,为此,需要申请人在简要说明中写明产品的用途。例如对于桌椅等日常用品,有时仅仅依靠图片或者照片,分类员可能无法确定是小摆设,还是家具。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
例如,如果产品的形状是一种新的设计,则可以写为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又如,一种纺织品的图案是新的,则可以写为设计要点在于主视图上的图案;如果产品的某个部位的设计是新的,则可以写为设计要点在于该部位(的形状或者图案等等)。总之,设计要点主要体现产品外观设计的创新之处。应当注意的是,产品的外观设计必须通过图片或者照片来体现,设计要点不能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本身的形状、图案或者色彩等进行描述。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仅仅为用于专利公报的出版,与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没有任何关系。
此外,如果有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也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如果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涉及同一产品的两项以上相似外观设计(最多不超过10项),申请人必须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以便判断所合案申请的外观设计是否属于与基本设计相似的外观设计。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如果存在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形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如果产品是细长物品的,如果图片或者照片不能完整清楚地显示产品,可以采用省略画法,但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申请人可以在简要说明中写明,例如用高度抛光材料制成的产品。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如果图片或者照片不能清楚地显示各套件,则可以在简要说明中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注册商标续展办理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持续开展商标续展注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得以延长。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商标续展申请的材料: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证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注意事项: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延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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