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商标注册中驰名商标的注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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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商标注册中驰名商标的注册条件

作者: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12 08:53:50

济南商标注册中驰名商标是广为相关公众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就像商标界的“白富美”,自带光环,总能吸引一票人的目光。

遥想当年,企业做广告的时候总喜欢把“中国驰名商标”几个字挂在嘴边,反复强调,唯恐消费者不知或忽视!当然,企业这么做是有原因的。当商标进化成驰名商标,就像开过外挂似的有了神助,不仅能增强消费者信心,还能扩大产品销量。这样的“法宝”自然被企业喜爱,热衷于挂在嘴边。

然而,不知各位知己有没有留意,现在已经没有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了。难道是“驰名商标”含金量下降,对消费者已无吸引力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企业之所以不再以“驰名商标”为宣传点进行宣传是因为新《商标法》的规定。2014年,《商标法》进行修订,新《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能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商业活动中。违反此规定的,根据第五十三条,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驰名商标”的认定本是为了加强对较高知名度商标的保护,为了解决商标争议,规制“傍名牌”行为,并不是用来做宣传的。新《商标法》为了引导“驰名商标”回归设置之初的本意,故而对“驰名商标”的宣传和使用行为做了相关禁止性规定。

新《商标法》的规定毋庸置疑,对于企业来说,将“驰名商标”用于宣传只是发挥了它很小一部分作用罢了,“驰名商标”更重要的是其保护功能。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条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众所周知,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能受到相关保护,其注册人拥有该注册商标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专用权。然而,经过认定的“驰名商标”即使未在中国注册也是可以得到法律保护,且不同于普通注册商标的是,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更广,是跨类别保护。

当然,“驰名商标”除了宣传作用、保护作用外,还有一项不容忽视的作用。让我们先来看几则新闻……

从上面的新闻可以看出,不同地区对企业认定驰名商标都给予了重金奖励及知识产权政策倾斜,以鼓励企业重视品牌,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对于小企业来说,这笔资金可以投入生产或科研之中,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同时,企业申请认定中国驰名商标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广告、销售、税收、荣誉等方面的证明,这就需要企业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无形中提高企业各部门的商标意识,促进企业各部门沟通,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获得驰名商标认定对企业发展意义重大,如果您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找标局进行帮忙。标局作为中国大型综合性科技服务云平台,构建了完整的知识产权生态圈,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系统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为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全程保驾护航。

有用的。只要其继承人在一年以内处理商标转让事务,不然该注册商标会失效。

商标注册人逝世或许停止,自逝世或许停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处理转移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请求刊出该注册商标。提出刊出请求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逝世或许停止的依据。

注册商标因商标注册人逝世或许停止而被刊出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逝世或许停止之日其停止。

如何申请办理商品的商标权,商标权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知识产权,而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想要获得商标权,就需要到商标管理部门注册,经注册公告后没有异议的,就获得商标权,那么如何申请办理商品的商标权?如何申请办理商品的商标权如何申请办理商品的商标权?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由商标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一、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现代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仅仅依靠单个企业的力量在短时间内开拓和占领市场是不够的,运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市场影响力,市场竞争力,优化同行业中、小企业的技术、人才、生产、营销、推广等资源配置,联合区域同行业中、小企业共同打造区域品牌信誉、区域品牌个性和区域品牌文化、提高区域经济市场竞争力。

二、有利于迅速扩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商品的市场占有率和覆盖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可以借助他人的力量,迅速地扩张市场份额,增强消费者对该商标的认知程度,扩大商标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影响,促进商标升值,进一步提高商标信誉和企业信誉,同时也可以吸收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

三、有利于打造外贸出口自主品牌。据商务部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外贸出口额的90%以上系贴牌商品。近几年来,我国知名商标屡遭国外抢注,一方面,反映了我国企业商标保护意识有待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外国消费者对我国商标的认知度在不断提高。以四川目前在国外知名商标为纽带,组织实施商标使用许可,有利于促进四川外贸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四、有利于遏制同行业的无序竞争。近些年来,我国品牌竞争表现出种种浮躁现象,主要体现在市场营销以价格战、广告战、口水战为主要手段,在国际贸易中,我国企业也尽打价格战互相残杀,暴露出我国企业市场营销战术的贫乏。内耗是我国企业的通病,许多企业把市场当作你死我活的竞争,以为压住了竞争对手,自己就是老大。殊不知市场是千变万化的,不是几个厂家能把持的,在市场中没有永远的第一,只有永远的品牌。商标使用许可,用商标联合众多企业共同打造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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