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商标注册的相关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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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商标注册的相关原则是什么

作者: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6-18 08:34:50

济南商标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接受并最终确认商标权归属的行为基础和法律原则。那么商标注册的相关原则是什么?让我们帮助你理解。

1、 自愿登记与强制登记相结合的原则所谓自愿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权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愿望,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所谓强制注册原则,是指国家规定生产经营者在某些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的商标,必须依法注册,方可使用的强制规定。《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批准注册的商品,不得在市场上销售。目前,我国只有强制性注册商标的商品:烟草制品(详见《烟草专卖法》第二十条)。

2、 登记原则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必须批准商标注册,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的确认。根据中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3、 国家集中登记原则这意味着我国的商标注册必须经过国家商标局的审批。《商标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负责全国商标的注册和管理”。

4、 优先适用原则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就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注册的,应当对原申请的商标进行初审并予以公告,对他人的申请不予受理,不予公告。

5、 使用原则两个以上商标注册申请人同日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注册的,应当初步审定并公告在先使用的商标,驳回他人的申请,不得公告。

1、商标的标识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使用中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否则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在实践中,一些商标注册人为了让商标更美观或出于其他原因,会将商标的文字字体进行细微改变,或者在商标外加上方框、圆框或线条,这些行为都属于随意改变商标,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注册人在使用商标时,必须确保商标的标识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将商标放大缩小,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

2、商标的使用主体

商标注册人变更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或转让注册商标时,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常见的企业更名、搬迁和商标交易的情况以外,企业的分立、合并、入股、改制等事件都可能导致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变更。

3、商标的使用范围

在注册商标时,申请人须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规定,按不同的类别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在使用商标时,申请人应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准,如果想在核定之外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申请人须另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实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或者跨类别使用,都不应当加注册标记,否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如果与他人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还要承担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4、商标的注册标记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在“商标尚未获准注册”和“商标使用范围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两种情况下,申请人在商标上标明“注册商标”或注册标记“

”都属于违法行为。

5、商标的使用证据

在商标相关行政和司法实践中,商标使用必须通过证据来体现,没有商标使用证据,当事人就不能证明商标使用事实的存在。

在实践中,一些注册人虽然存在使用行为,但由于不重视保存原始资料而提交不出有效的使用证据,导致商标权丧失。

此外,在涉外注册过程中有些国家的注册管理部门也要求提交商标的使用证据,或者在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下根据使用证据来确权。因此商标权人一定要注意保存商标的使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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