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商标注册证明要了解好哪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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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商标注册证明要了解好哪些要点?

作者: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1 08:41:57

1.商标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版权版权(英文名称:copyright)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首先,版权对于作品长度有一定要求,而商标要容易被消费者识别才能发挥作用。所以他们的功能和保护对象是有区别的。其次,如果你仅仅进行版权登记并且成功,你仍然只能对这个作品享有权利,而不能对此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如果他人使用或者注册同样文字为商标,你也只能通过商标异议或者诉讼维护权利,相对济南商标注册而言成本较高。版权的特点:

一、版权登记申请周期短,授权速度快从提交版权登记申请,到最后获得版权登记证书,一般在5个月左右即可完成,相比较商标注册申请的一年多申请周期,可谓神速啊!

二、版权登记风险很低,容易授权版权登记风险很低,一般只要提交申请就可以获得授权,不像商标注册那样,风险很高,难以把握。

三、版权保护期限长:

1、个人著作权保护期限:个人著作权品保护期限为最后一位作者死后50年。

2、法人著作权保护期限:法人著作权保护期限为50年。但是,无论是个人著作权还是法人著作权,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四、版权登记操作非常简单版权登记操作很容易,任何人都可以轻松完成。当然,仔细研究起来,窍门也不少,建议大家委托版权代理机构进行版权登记。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赋予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著作权法》允许其他报纸、期刊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遵守以下三个要求:

一、著作权人未作不得转载声明的作品,才可以转载;二、只适用于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三、必须按规定支付著作权报酬。

对于报纸、期刊转载作品的要求,《著作权法》的规定是:一、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二、对作品内容的修改,应经作者许可。报纸、期刊转载他人作品,是否应注明作品的作者、作品的最初出处,《著作权法》未作明确规定,但是转载人应当按《著作权法》的其他规定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最初载登的报纸、期刊的出处,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转载未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载的报刊的出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

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

1、申请阶段

实用新型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具备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

2、审查阶段

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过程中,审查员会针对申请文件中的形式问题发出补正通知书并且针对明显实质性问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针对该通知书做出答复。

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像发明专利申请一样的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并包括审查下列各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或第四款关于新颖性与实用性规定的;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专利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3、授权阶段

(1)授权:在通过初步审查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以及专利证书印花税。

(2)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此段时间约为2-3个月左右。

专利期限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从申请日起算。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电子申请使用流程简介

1.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

首先,办理注册的方式为当面注册、邮寄注册和网上注册3种方式。其中,当面注册包括专利局受理大厅注册和代办处注册。其次,用户注册应具备的材料包括:电子申请用户注册请求书、电子申请用户注册协议和相关证明文件(例如加盖公章的代理机构注册证的复印件等)。

2.制作电子申请文件前的准备

首先,下载、安装客户端系统。下载并安装完成后,还需根据具体环境进行网络设置。其次,下载用户数字证书。下载地址为网站首页的【证书管理】栏。

3.制作电子申请文件

首先,用户应了解并学会使用电子申请客户端系统的功能,即电子申请文件制作(客户端编辑器)、案卷管理、通知书管理、数字证书管理、系统设置等功能。其次,使用客户端编辑器,选择表格模版进行编辑,步骤为首先【选择表格模版】,然后【填写或修改文件内容】,最后【保存】。第三,对于普通的发明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可以使用客户端编辑器导入部分WORD、PDF格式的文件。

4.提交前检查文件

保存文件后,用户可以使用编辑器重新打开文件进行检查,以确保文件内容完整、准确,图片显示正常。

5.使用数字证书签名

用户在客户端首界面的【签名】项中,选择签名证书并点击【签名】,则成功完成签名操作,文件进入待发送目录。

6.提交文件并接收回执

用户在待发送目录下选择要提交的文件,在客户端首界面上选择【发送】,并点击【开始上传】,则文件提交成功并进入已发送目录。文件提交成功后,用户可以接收并查看回执,回执的内容主要包括接收案件编号、发明创造名称、提交人姓名或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时间、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文件情况等。

7.接收电子申请通知书

用户在客户端首界面上点击【接收】,选择签名证书并点击【获取列表】,选择要下载的通知书后,点击【开始下载】,即可查看该通知书。

8.提交证明文件

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应当以原件形式提交的相关文件,申请人可以只提交原件的电子扫描文件;确因条件限制无法提交电子扫描文件的,可以提交原件。对前一情形,必要时审查员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原件。

9.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首先,可进行提交案件情况查询,包括基本信息、案件提交信息、通知书信息等。其次,可进行电子发文查询,包括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通知书名称等。

成功注册商标需要经历复杂的流程,由于济南商标注册需涉及专业的知识产权知识,因此对于没有专业商标注册知识的企业而言,一般都会选择一家专业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这样也省去自己到主管部门排队办理的麻烦,对于办理商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有一定的预见性,能提前做好备用方案,从而提高成功注册商标的效率。

一、从法律层面而言,商标近似一般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比对的两个商标均不具有太高的知名度,对此通常按照音、形、义等自然因素进行整体的对比,这种近似更接近事实上的近似;

(二)比对的两个商标具有旗鼓相当的较高知名度,且通常都具有深厚的使用背景,构成近似的对比就不限于自然因素,而考虑其实实际使用背景等深度的因素,

(三)对比商标的知名度相差悬殊,此时通常采取比较主要部分来决定其近似性,而不采取整体对比。

二、在进行商标近似对比时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何为相关公众?《解释》第八条规定,商标法所称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产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所以对比方法的要求是要裁判者在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尽可能模拟消费者,是有一定经验和认知的消费者,其在选购商品时已经对商品及其相关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对待购选商品上的商标有所认识,但对商标并没有及其精确的印象,只是对之前选购商品的商标有模糊的认识,而带着这种模糊的认识去市场上选购商品就有可能被标志相近似的商标所误导,从而产生误认、误购,据此可判断存在混淆之虞,进而构成近似商标。

(二)整体对比原则整体对比,顾名思义是指将商标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观察,而不是仅仅将商标的各个构成要素抽出来分别进行对比。消费者在看到商品或者享受服务时,一般是把商标作为整体看待的,而不是将整个商标分解成单个构成要素进行观察的。因此,当两商标在各自具体的构成要素上存在区别,但只要将他们集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产生的整体的视觉可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即整体视觉不同,就不能认定为近似商标。

(三)要部对比原则要部对比,是将商标中起主要识别作用的部分抽取出来进行对比。要部对比是对整体对比的补充。一般地说,消费者对商标的感受和留下最深的记忆,是商标的主要部分,及商标中起主要识别作用的部分当来年各个商标的主要部分相同或者近似,就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应该判断为商标近似。代办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代理和专利申请多年,提醒您在进行商标注册时,注重商标近似的问题,以免白费功夫。

(四)隔离对比原则隔离对比,是指将主持商标与被控侵权的商标放置不同的地点在不同的时间进行观察比对,不会把要对比的两个商标摆放在一起进行对比观察。这是一种基本的商标对比方法,无论在进行整体对比还是要部对比时,都应当采用隔离对比的方式。一般的说,消费者寻找自己所要的商品,总是凭着以往头脑中对某种产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宣传所留下的商标印象,在市场中寻找所感知的某种品牌的商品或者服务。在市场中,带有不同商标的商品一般也不是同时摆放的在同一个柜台中。在消费者的思维中,多数情况下不是两种要比对的商标同时存在,而是存在以前见过在头脑中的商标,与当前的商标比较。

(五)考虑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相关公众在购物时,显著性和知名度较高的商标会给消费者留下更深刻的印象,可见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对其有着不可避免的影响,在先商标的显著性强,被仿冒的可能性就较大,当两个商标都使用了近似的标识,造成混淆的可能性就较大,进而更易造成市场的混淆。商标知名程度越高,商标近似的门槛应相应降低,较普通知名度商标而言,更容易认定为商标近似。在引证商标具有较强的显著性和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相关公众更容易认为被对比商标的权利人与引证商标的商标权人存在关联,从而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引证商标的显著性越强,知名度越高,被对比商标被认定为与引证商标相似的可能性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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