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商标注册查询的四大误区

山东商标注册代理电话
站内公告:

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 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济南商标注册查询的四大误区

济南商标注册查询的四大误区

作者: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9 08:06:59

创业的过程中,商标注册查询是必备的事情。据统计,有一半以上的人在济南商标注册查询的时候都被挖过坑。注册商标的时候,出于主观因素你会轻易相信你眼前看到的,但是有时候真的是眼见为实吗?你可能很容易被一些100%通过,免费商标注册的词语吸引住,下面让小编来给你讲讲,商标注册查询的四大误区。

误区一、轻信代理公司的打的廉价幌子;有些人总是会被免费,100%成功之类的服务所诱惑。文字游戏,早已经是行业内的熟练玩法。首先,你自己就要学会拒绝这些词,天下没得免费午餐。识别这些谎言其实很简单,一般太绝对的保证其实就是图谋不轨。你说你申请一个商标,商标局需要收官费,代理公司需要收服务费,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赚钱那就是傻子呀。官费是商标局规定必须收的,所以说免费肯定是假的,正规的申请注册商标的费用也就是一千多块钱。 因为商标申请过程是比较繁杂的,所以拥有有强大的法律顾问团队,完整的服务体系,以及收费标准透明的公司是你的不二选择。一些黑心商标代理机构,通过低价的渠道换取了客户的信任之后,往往利用客户对商标注册事务的不了解巧设陷阱,他们或是不查询商标近似情况,或是故意帮助客户取一个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商标名称,利用多种手段令免费注册的商标通不过商标局的审查,随后以商标存在驳回、异议等风险,巧立名目制造事端,或是趁机推销驳回复审等其他商标业务,或是以商标局名义虚构收费项目,通过各种陷阱诈取客户钱财,令企业及个人防不胜防,最终造成时间与金钱的双重损失。

误区二、虚伪项目收费,乱收费; 非常多人不了解收费项目,尤其是在传统的代理公司当中,商标注册查询的费用是没有标准的。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几千和几万之间都在做。这个价格差距就在于营销人员的销售能力。手段多种多样,通过保证申请商标一定通过或者用服务跟其他不一样,提高官费和服务费。只要上一查,商标局的官费只有600元,一般你找商标代理公司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500到1000元不等。像有些公司说0元注册商标,是拿了投资人的钱补贴给你,那你就大错特错了,投资人会有这么傻吗?所以,乖乖的缴纳这1000多块会免去你很多后顾之忧。

误区三、忽略查询商标,让你后悔莫及 ;不要说商标申请前期工作不重要,这是直接决定了商标申请成功的关键。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前期准备工作没有做好,后期的申请周期长,申请流程复杂,驳回复审难。商标申请顺利的情况下,一年的时间才能拿得到。但是中途一旦有什么问题,两三年的时间都有可能。所以,重要的事情说三遍,重视查询商标,重视查询商标,重视查询商标。 查询商标的时候建议选择正规站,现目前商标局或者知识产权商标注册查询。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同时有顾问会帮你做哪些商标类别的建议、商标近似度查询及是否违反了《商标法》。申请商标前未进行查询,导致你申请的商标已经被人注册,这时候你这就只能大写一脸的懵逼!做足功夫,商标成功率迅速飙升(急速上升)到85%以上。

误区四、绑定收费,何来绑定?绑定肯定是要你吸引进来,前面提到非常多的坑;如免费,100%商标申请通过。不管怎样,先把你拉过来再说。拉进来之后呢,下一步陷阱就更多了。如制造假官文,通过各种伪造的商标受理书,商标驳回书,商标证书等来圈你的钱。这一个流程下来,几千块大洋就掉入他们的钱包里面去了。如果商标没有申请成功,驳回通知书将会成为代理机构的筹码扣押在他们那里,顺便来压榨你一笔大洋。反正他不拿给你,你只能多交钱来了事。所以,一个正规的商标代理机构对于一个创业者是多么重要。

商标注册后商标权就不可动摇吗?

不是的,有以下几点情况可能会导致您的商标权被无效。因此企业在注册和使用商标的时候,要懂的商标权的维护和运用。

一、连续三年以上不使用注册商标的。

二、擅自改动注册商标的。

三、恶意抢注或者损害他人注册商标的因此,企业拿到商标注册证之后,并不意味着商标权就不可动摇,企业只要注意规避这三方面的风险,就可以持续的享有商标权。

以下是《商标法》对于撤销注册商标的相关规定:《商标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法》第五章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第六章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现在社会的经济种类十分的繁多,其中商标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商标过户是现在很多人都会进行的一种经济活动。但是很多人却对于商标过户的转让手续不是十分的了解。商标过户的途径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

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共有近万家,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哪种方式,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申请人熟悉商标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通邮状况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若不具备上述条件,最好还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转让注册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商标局在对商标转让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往往要给申请人发出各种文件,如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内容做一定修改并回复。这些文件一般通过邮局邮寄,鉴于中国部分地区的邮递通道不是很畅通,加之有些申请人地址发生变动,商标局发出的文件申请人收不到的现象屡有发生,所以,若是自己去办理可能会影响商标转让的进程。

商标代理组织中的商标代理人对商标法律法规比较熟悉,商标业务较为精通,能比较准确地理解委托人和商标局的意图,协助当事人对商标局发出的要求修改的文件作出准确的修改,使转让注册申请的审查得以顺利进行。

一、专利分哪几种类型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按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是运用法律保护手段独占现有市场、抢占潜在市场的有力武器。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什么情况下可授予专利权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第二十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三、哪些人可以申请专利专利申请人,是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一般情况下,发明人、设计人与专利申请人为同一人。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则为发明人、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

1)他人通过合同从发明人、设计人那取得了发明创造得专利申请权,并申请专利的。应当注意,发明人、设计人在提出专利申请后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应当将转让合同交专利局备案,且经专利局登记合同后生效。

2)发明创造的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对于正在申请的专利权利的继承问题,必须向专利局提出变更申请人的请求。

3)法律直接将专利申请权赋予发明人、设计人以外的其他人。如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人为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版权所有: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