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转让?

山东商标注册代理电话
站内公告:

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 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什么是商标转让?

什么是商标转让?

作者: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17 08:58:29

第一种方法途径:济南商标注册方法途径我们可以自己去,到国家商标局进行商标注册,需要你提供各类商标注册的材料,包括各类商标资质的提供以及各类商标注册资料的提供,注册商标图案的设计提供,费用的缴纳。

第二种方法途径:商标注册方法途径我们可以自己选择家靠谱的商标注册代理机构,需要全力配合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进行商标注册,包括资料,资质,费用提交,等,客户需要全面配合。这样就能够更加高速有效的提供商标注册服务,让你在品牌发展的道路上能够越走越好。那么,大米商标注册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呢,我们为大家提供专业的解答。

第一、商标注册主体证明的资料的提供a、商标注册以个人的名义进行商标注册的,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b、商标注册以公司名义进行注册商标的,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复印件。c、商标注册以个体工商户名义注册商标的,需提供个体工商户执照复印件。

第二、商标注册图案的提供,注册商标图案的设计与提交。商标图案可以是自己设计或者是找家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进行设计图案,或者找我司为大家解决,这样,就能够有效,快捷的为大家进行注册商标了。

第三、注册商标的类别及小项目的准确填写。

一、什么是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是济南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二、转让商标比注册商标有哪些优势?注册商标:2-3年(商标审核效率表转让商标:6个月左右由此可以看出转让商标更能节约时间成本(提高4-5倍),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就是商机的社会里,对企业来说购买商标具有绝对的时间优势。成功率对比注册商标:从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得知,国内2005年商标申请总量为:593382件,而实际批准注册商标为:218731件,成功率仅为37%左右。虽然现在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已经对外公开了商标查询系统,但其中还是有4-5个月的查询盲期。同时商标存在一定的近似性,所以说注册商标风险较大。

转让商标:风险非常小,转让的商标本身就是国家商标局已经批准的注册商标,已经得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认定,所以不存在国家商标局因近似驳回商标的可能性。转让商标,只需要转让双方通过代理机构到国家商标局进行备案,受让人就能得到商标的注册证,拥有商标的所有权。成功率100%由此可以看出商标转让大大的提高了成功率,风险降低到最小,也使企业能迅速进入品牌化进程。

三、商标转让有哪些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四、转让商标应提出哪些书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6)提供公证处的商标卖方申明公证书

五、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转让申请提交一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4、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济南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2、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申请人的名义公章应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3、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九版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说明。

4、如申请人是自然人,申请人名称除填写姓名外,还须在姓名之后填写身份证号码;申请人地址可以填写自然人的实际地址或通讯地址。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是立体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申请人应在商标种类一栏的一般前的方框中打。

6、递交申请前请仔细检查申请书,递交后不得改动。填写错误需提交《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书式七)并交纳500元规费,申请人、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商标图样不得更换。

7、商标注册规费的缴纳在一类10个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之内,每件商标注册申请规费为1000元,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项,另加收100元。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第一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

第二类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第三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

第四类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油,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第五类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营养品,婴儿食品,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锈剂;

第六类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砂;

第七类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工具,孵化器;

第八类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

第九类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自动售货器和投币启动装置和投币启动装置的机器结构,现金收入纪录机,计算机和数据处理装置,灭火器械;

第十类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第十一类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

第十二类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器;

第十三类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烟火;

第十四类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第十五类乐器

第十六类不属别类的纸、纸板及其制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用品,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俱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不属别类的),印刷铅字,印版;

第十七类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生产用半成品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

第十八类皮革及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及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及旅行袋,雨伞、阳伞及手杖,鞭和马具;

第十九类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沥青,柏油,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第二十类家具,玻璃镜子,镜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第二十一类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的),梳子及海棉,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扫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瓷器及陶器;

第二十二类缆,绳,网,帐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属别类的),衬垫及填充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第二十三类纺织用纱、线;

第二十四类不属别类的布料及纺织品,床单和桌布;

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

第二十六类花边及刺绣,饰带及编带,钮扣,领钩扣,饰针及缝针,假花;

第二十七类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用品,非纺织品墙帷;

第二十八类娱乐品,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及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第二十九类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第三十类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

第三十一类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牲畜,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第三十二类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第三十三类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第三十四类烟草,烟具,火柴;

第三十五类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

第三十六类保险,金融,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第三十七类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第三十八类电信;

第三十九类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第四十类材料处理;

第四十一类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第四十二类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法律服务;

第四十三类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第四十四类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或林业服务;

第四十五类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


 

版权所有: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