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铝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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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铝商标注册?

作者: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05 08:45:12

《商标法》第52条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川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冒充注册商标”在实践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凡没有有效《商标注册证》的商标,无论是没有申请,还是已经申请尚未核准,还是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植自使用“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R”都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第二,商标注册人超出了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使用注册商标标记“R”。

“违反本法第10条规定的”.主要是关于使用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如何申请铝商标注册?如何选择商标注册类别?由铝和其他合金元素制成的产品。它通常加工成铸造产品、锻造产品、箔材、板材、皮带、管材、棒材、型材等,然后经过冷弯、锯切、钻孔、组装、着色等工序加工而成。铝材商标的使用可选择商标分类第六类,主要包括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材;移动金属建筑物;轨道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非电缆;五件、金属小五件;金属管道;保险箱;不属于其他类别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石。铝的商标注册属于第六类,主要包括未经加工或半加工的普通金属以及这些金属的简单产品。它不包括铝土矿(I类);汞、锑、碱和碱土金属(I类);金属箔和金属粉末用于油漆工、装饰工、印刷工和艺术家(II类)。

一、商标查询。商标查询是指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请注册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权利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查询。查询不是商标申请和注册的必要程序。查询范围于自查询之日起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的商标,不含审查国的在先主管机关信息。结果没有法律效力。仅供参考,不作为商标局批准或者驳回申请的依据;

二、申请注册商标。如果你以自然人的名义申请,你需要一份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果您申请注册为申请人,您需要一份营业执照副本和公章。商标图样10幅;

三、商标审查。商标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商标注册形式审查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为商标局收到申请之日,商标局对符合形式要求的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本质审查是商标注册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规定进行审查、数据检索、分析比较、调查研究、初步裁定等一系列活动审批或者驳回申请;

四、初审公告。商标审批,是指经审查,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准予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不同于叙述性、公共性、公共性和他人商品或者服务的显著特征,便于消费者识别。

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一改过去“主动认定、全面保护”的做法,转而采取“被动认定、个案保护”的国际通行惯例。2003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一改过去“主动认定、全面保护”的做法,转而采取“被动认定、个案保护”的国际通行惯例。这一举措,一方面反映了我国行政机关为了履行人世承诺,不得不修改、甚至废除原有与国际规则、国际惯例不相适应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现实,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在驰名中,也越来越多地考虑了依据现实中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认定的理性做法。

1.被动认定原则被动认定也称事后认定,指只有在发生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纠纷之后,权利人提出申请或者提起诉讼之后,人民法院或者工商机关才能够认定所涉商标是否驰名。在争议没有发生之前,即使某一注册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任何企业都不得请求有关部门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

2.个案认定原则所谓个案认定,是指对于驰名商标的认定,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根据案件事实作出认定。这一点在《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均有体现。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2款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在査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认定其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0条规定:“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综合考虑商标法第14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商标是否驰名,应当以证明其驰名的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商标法第14条规定的各项因素,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无需考虑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即足以认定商标驰名的情形除外。”个案认定原则还意味着,驰名商标认定仅对个案有效,并不当然地对其他案件产生影响。这一点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中均有体现。驰名商标认定的结果,在其他案件中并不当然的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中有类似的规定。

3.因需认定原则因需认定是指在具体的案件当中,根据案件的事实情况以及当事人的主张,只有确实需要对案件所涉及的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以加强对该商标的保护的情况下,方可对该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换句话说,只有在不将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而不能保护该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之时才可以认定驰名商标。对于因需认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中体现得非常充分。根据其规定,只有在以下三类案件中,人民法院才可以认定驰名商标。

一是以违反商标法第13条的规定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诉讼;二是以企业名称与其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的侵犯商标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诉讼;二是原告以被诉商标的使用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被告以原告的注册商标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其在先未注册驰名商标为由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案件。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不属于以上三种诉讼,法院就不得认定驰名商标。但是如果属于以上二种诉讼之一,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要认定商标驰名,如果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认为没有认定商标驰名的必要,法院也不应认定商标驰名。

对于普通人来说,“商标续展”这个词一定听不到。更新是什么鬼?你从未注册过商标,你当然不知道商标注册成功后会有使用寿命。但是,在使用寿命结束后,您需要申请商标续展。你为什么要申请?直接续费可以!否则,就需要商标续展,就会出现商标被拒的情况,那么,是不是因为企业对商标的不合理使用?跟着编辑去查。以下是商标续展的条件:

一、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逾期不申请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二、需要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继续使用注册商标的,可以申请续展注册商标。

三、商标续展类别按《国际货物分类》填写。原批准的货物属于国际分类不同类别,但均需办理续展登记的,应当按类别填写续展申请,并保留原注册号在哪个类别,其余申请号另行增加。

四、原核准的商标图样中含有不能作为商标使用但难以分割的内容的,放弃专用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的,不需要专用权的,放弃专用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的,不需要专用权的,放弃专用权商标名称要求保留,商标名称文字可以写在图形的外围,也可以单独办理文字续展。

五、商标续展应当提交商标注册证原件和商标图样5份。

事实上,从上述情况来看,所有的准备材料和申请时间都会导致商标续展失败。企业使用商标不当,造成他人损失,侵犯他人商标的,不属于商标续展问题。企业将被直接取消使用该商标的资格。因此,要合理使用商标,在商标期满后及时准备材料,使业务不存在续展问题。

另外,商标续展比当时的商标注册贵得多,这也很不舒服,但不能因此而放弃。毕竟,商标的价值是非常大的,如果商标被使用和更换,将会损失很多。因此,在商标续展中,必须及时准备材料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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