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个人转让商标需要哪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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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个人转让商标需要哪些文件?

作者: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02 08:24:04

公司可以将商标转让给个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的,无论是企业转让给企业,还是企业转让给个人或者个体工商户,都应当在市国家商标局办理。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也可以直接到国家商标局济南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向个人转让商标所需的文件:

一、商标受让人签署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二、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或者盖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

三、商标受让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复印件。

四、商标转让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自然人)复印件。

五、由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或者盖章的商标转让协议。

六、完成商标转让大约需要10个月的时间。整个过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公告和签发转让证书。

七、转让注册商标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转让手续。

八、因企业合并、兼并、改制发生商标专用权转让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

九、依照法院判决转让商标专用权的,还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十、当你转让一个商标时,你需要转让手中的类似商标。转让或者转让商标,应当填写商标转让登记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申请注册但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转让。

十一、如果公司商标暂时闲置,没有使用需求,可以转让并兑现。

十二、因企业合并、兼并、重组发生商标转让的。注:转让商标时,需要转让手头的同类商标。此外,已经申请但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转让。

专利是知识产权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对企业而言申请专利具有多种优势。拥有专利的也就拥有了独占市场的权利,你的技术和产品都会带来巨大的利润;成功申请专利能防止别人模仿你的技术和产品;成功申请专利的企业,在产品或宣传广告上打上专利标志,这也是一种重要的宣传技术;可防止他人抢先申请;专利技术可以当作商品进行销售或转让。专利申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的专业知识较广泛,提醒在办理专利转让时注意以下几点。专利转让需要注意的事项:

(1)专利申请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委托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

(2)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

(3)应把合作放在首位专利开发的目的,除了是对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对社会、对生活有益处和贡献,一项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市场容量的专利技术,在没有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之前,只能是技术,因此实现产业化才是造福于社会和人类的最高标准,在某种程度上适当退让和调低一些标底,同样是很必要的,毕竟合作是需要双方拿出诚意的;

(4)做好相关记录尽可能做好转让过程中的记录,这对于后续问题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转让之前,不要轻易进行价值评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轻易根据对方要求进行此类操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评估,尽量明确评估费用担负原则和担负比例、以免上当受骗;在没有完全完成转让手续前,不要轻易交付技术资料和相关图纸等具体信息。

未注册商标一般来讲不存在升级问题,但是在实践中大量的企业面临这么一个难题:其商标没有注册但一直在使用,想注册时却发现已有注册在先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无法获得注册。未注册商标使用多年已经承载了很多企业的商誉,对企业而言具有难以估量的价值,当然不能轻易割舍。企业陷于不能注册不能放弃的两难境地,其实企业也可以通过改造升级来解决这个难题。

比如笔者接受一个企业的咨询,该企业有个商标因为某个原因没有注册下来,当初没有在意就这么用着,这一使用就是十几年,随着名气越来越大,企业也越来越不踏实,想济南商标注册,但是很多代理机构都说该商标不可能获得注册。笔者却不这么认为,首先分析该商标的构成,该商标由图形和文字两个部分组成,上面是个简单的圆,中间是三道波浪线,下面是两个特别常用的文字。

图形太简单缺乏显著性,文字太平常,相同和近似的很多,这两者的组合不能注册。再次来分析这个商标消费者印象最深的是什么?也是两部分,一是图形,二是文字,这两部分对消费者而言可以分割识别,而不是一个单纯的整体。那么我们可以将该商标进行改造升级。笔者给企业的升级方案是:首先保留被消费者熟识的图形和文字,在原图形和文字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图形稍加修饰再加上一个颜色背景就具备了显著性。

文字有相同和相似的,通过增加文字来解决。再增加一个元素,将文字译为英文。这样构成一个现在比较通行的商标模式:图形加文字加英文。商标注册时将三个元素分开注册,这样可以防止因为某个元素与在先注册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而致使整个商标不能获得注册,这三个元素中经过改造的图形获得注册基本没有问题。

这个未注册商标经过这样的改造升级,保留了原商标消费者熟识的部分,又能获得注册。对企业而言也即保住了原商标承载的商誉和价值,又能踏实使用该商标,因而这个改造升级方案立刻受到企业的认可。

如果所申请注册的三维标志,虽然包含有一些具有功能性特征形状,但是从商品实用功能角度来看不是主要的,而且其功能性特征的实现方式具有任意性,可以多种方式实现,则不应被排除在可注册为立体商标范围以外立体商标是指以商品形状或者其容器、包装的形状构成的三维标志。三维标志比平面形象更加直观,对视觉产生的冲击效果更强,也便于消费者籍此辨认和选购商品,能够实现商标的基本功能,因此可以作为济南商标注册。

我国《商标法》在2001年修订时就增加了三维标志。根据三维标志与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关系,可将立体商标分为典型的立体商标和特殊的立体商标。典型的立体商标是指那些能够在商品之外独立存在的立体造型,如麦当劳餐饮服务的小丑形象、肯德基餐饮服务的大叔形象、“海尔”产品销售现场摆放的两个小男孩形象。典型立体商标一般为服务商标。特殊立体商标是指和商品成为一体或是商品的有机组成部分的产品外观设计,如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容器、包装等。

《商标法》对立体商标的注册规定了三个具体的限制性条件,其一是“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例如,由商品的使用功能而决定的的形状;其二是“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例如,为了使制造、运输、使用商品更为方便而设计的商品形状;其三是“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这里所说的“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主要是指具有能够影响到消费者消费心理的美学功能。

应该强调的是,对于上述三个条件有一个共同的限制,那就是”仅由“二字所限定的。所申请注册的三维标志,“仅仅是由”上述三种具有功能性特征形状组成,或者说“基本”是由上述三种具有功能性特征形状组成,才适用于限制性条件。如果所申请注册的三维标志,虽然包含有一些具有功能性特征形状,但是从商品实用功能角度来看不是主要的,而且其功能性特征的实现方式具有任意性,可以多种方式实现,则不应被排除在可注册为立体商标范围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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