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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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作者: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09 08:56:47

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会导致相关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上当受骗,因此,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对于某些情节严重的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会导致相关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上当受骗,因此,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商标法》第53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2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对于某些情节严重的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商标法》第59条规定:“未经山东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了三种与侵犯商标专用权相关的犯罪行为。

第一,假冒注册商标罪,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所谓的“情节严重”,根据相关解释,指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或者是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所谓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或者是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额在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二,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损害了商标专用权人的商誉,抢占其市场份额,导致竞争力下降,利润减少,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关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责任,《商标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目前,侵犯商标专用权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还可以作出罚款,收缴侵权商品、伪造的商标标识和专门用于生产侵权商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财务的民事制裁决定。下面几个问题,我们将分别对民事责任的相关重要问题予以说明。

你有这样的经历吗?注册游戏、淘宝账号时,输入自己常用的昵称,弹出:该昵称已被注册。这种现象其实和山东商标注册很像,只是注册一个商标要比注册一个昵称更难,在同一类别下,不仅名称绝不能相同,两个字甚至一个字一样都可能因为近似被驳回。那么今天我跟大家说一说现在遇到商标注册问题的时候,我们该如何来思考问题,给大家一些建议供大家参考。

1、不要再一想名字就去考虑贴靠行业通用词了,其实做了这个行业这么久,发现在中国很多企业不乏大企业,注册商标时都格外偏爱行业通用词,其实我能理解为什么,因为希望自己的品牌被消费一看就知道自己是做什么的,但是问题也来了,在商标法中明文规定,注册商标是不可以用行业通用词来表述的,因为这是缺乏显著性的,就好比世界上的男人和女人,总要起个名字来加以区分,绝对不可以大家都叫男人和女人是一样的。所以行业通用词的问题其实在商标注册中是个很大的陷阱问题。

2、远离大众偏爱的词汇,现在特别亮眼的名字越来越少了,主要原因是因为早期那些容易熟记、容易朗朗上口的名字越来越少了,而时下个性成为了另一个标签,就是一定要独特,就好比“滴滴、摩拜、ofo等时下很热点的品牌”在以前,我相信不可能有人会去想用这样的商标,其实主要原因很简单,因为现在受众人群变了,你的消费者在变,你再不个性起来就要落后了,所以商标注册也是一样的,大众偏爱词已经失宠了,请尽量远离。

3、尽量起三个字左右的名字,其实现在很多代理机构会建议要4个或更多字,我是不建议的,除非说多字的品牌辨识度很高例如“你说的都对”,除此之外,4个字其实也是风险高压坑区,为什么,因为商标存在近似风险,任意组合别人的商标也是属于商标近似的!

4、尽量避免元素较多注册,这一点不是代理机构要求你做的多赚的多,其实很多代理机构这么建议是真心帮助你在日后可以灵活多变使用,可以降低风险做准备的,因为商标审核中规定所有的不同元素在商标审核中都是分开来独立审核的,一部分近似整体驳回,很有可能在现在可以注册文字,由于别的原因的影响在日后驳回了,你再想注册已经注册不上了。

5、风险的事大家要用平常心看待了,注册过商标的企业都知道注册是没有办法保证百分之百成功的,因为商标局掌握了审核的大权,同样也会存在很多人为因素,因为法律的不确定性还是很大的,那么看待风险的问题就更要在这个时期用平常心来对待,因为注册量越来越大,注册难度越来越高,注册费用越来越低,那么只会带来一个结果,商标越来越难以注册了。所以现如今几率能在70%以上我们都会建议注册,为什么呢?因为有希望总比没有强,还有就是你不试怎么知道不行,商标注册是企业创立品牌的刚需,尤其是“新国货、新零售”时代的到来那么更是了,因为中国品牌在崛起了,那么品牌保护就更加重要了。

6、最后给大家的建议是,不要害怕注册不了,其实现在品牌名称注册不了的解决办法也很多,主要看你愿不愿意尽可能去尝试和多维度考虑,购买商标、提出撤销等方式也是有很多的方法的,如果这方面有难题,可以找代理机构帮助你解决难题。来源:金版权更多商标问题,可咨询,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平台所发的一切原创或转载的内容,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山东商标注册信息是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时向商标局提供的重要信息,一般包括注册人姓名、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或者其他注意事项。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有很多商标注册人在不经意间将商标注册信息写错,导致商标被撤销。为此,企业在出现错误的商标注册信息时,如何有效地处理呢?

1.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注册人应当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公司地址栏中填写注册商标的地址,不得填写实际办公地址、当前办公地址等其他地址。

2.商标注册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可以自由选择商品和服务的类别。此时,考验的是注册人未来规划和布局商标的能力。一般情况下,注册人会根据商品和服务的实际使用情况、未来可能涉及的服务、潜在的竞争对手等情况来考虑商标注册类别,申请类别一经提交并发布,商标就不能用于其他经营活动,否则将被撤销。

3.商标注册人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往往会提交一份商标说明书,用来说明申请注册的商标的具体含义。例如,立体商标和语音商标应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彩色商标应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英语或其他外语商标应说明其含义等。

4.其他企业发现商标与企业实际信息不符的,可以向商标局提起诉讼。此时,就会出现商标纠纷,而基于企业未能及时变更商标注册信息,在实际经营活动中长期使用该商标将面临纠纷撤销的风险。

5.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撤销他人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因为在商标撤销的情况下,企业必须提供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而实际商标与企业信息不一致,必然影响最终判决结果。

6.当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当其他人提出撤销商标申请时,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无法根据原始信息与企业取得联系,将被视为拒绝答复,将面临直接撤销的风险!

7.商标变更是申请更正申请文件文字错误的过程,但不涉及商标、申请名称、地址等内容的变更。涉及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商标。

8.注册人在网上申请的,以申请人信息不能通过更正程序为由,应当提交“商标撤销”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信息,然后重新提交信息正确的商标注册申请。

9.注册人可自行登录中国商标网,在“商标查询”页面中找到“错误信息反馈”栏,提交“错误商标数据变更单”,反馈相关错误信息,待商标局核实变更信息后再行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公开审理了“电动独轮自行车”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请求人提出涉案专利不符合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专利无效理由。据悉,这是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并将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增加为专利无效理由后,专利复审委员会首次将该条款作为无效宣告请求理由进行公开审理的专利无效案件。

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考虑到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像其他专利申请一样公开,会对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带来损害,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中增加了这一条,并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实质审查程序中,如果发明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则应当予以驳回;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中,将被授予的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可以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理由。

对在本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进行保密审查,是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取的做法,已经成为一种惯例。例如按照美国专利法,对于在美国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在向美国提交专利申请之前或者向美国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期满之前,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必须获得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签发的许可证。提交一件美国专利申请包括获得许可证的请求,在发送给每一个申请人的受理通知书中将给出准许或者驳回其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请求的信息。在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专利申请之后6个月,除了已经收到需要予以保密的要求的申请外,其他申请不需要这样的许可证。

按照我国《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审查程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准备直接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保密审查请求,提交包括请求书和技术方案说明书在内的请求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对请求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对于技术方案明显不需要保密的,审查员会很快发出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可以向外国就该技术方案提交专利申请,对于技术方案可能需要保密的情况,审查员也会及时通知申请人暂缓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是否可以就该技术方案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审查结果告知请求人。

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法律适用中的一个关键点是“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法第二十条立法目的是保证在中国境内完成的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免受损害,所以需要确定接受保密审查的发明创造是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如何界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在中国境内完成就变得特别重要。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如果出现了没有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的案件,如何判定先在境外提交专利申请的技术内容与在后的专利申请是否为同一个发明创造。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专利法第二十条所称的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指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显然,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为审查员或者合议组判定境外专利申请与在后的发明创造的“相似度”制定了标准,两者技术方案的实质性内容应当是相同的。然而,如何判断两个技术方案属于实质性内容相同的技术方案,是适用新颖性的判断标准还是适用同样的发明创造的标准,抑或是其他标准,在法律规范中尚无具体规定,还需要在具体操作层面,以更多的实践案例予以充实完善。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都受理大量准备直接向外国提交专利申请的申请人的保密审查请求。本案涉及专利法修改后的第二十条第一款,案件的审理不仅被广大专利申请人所关注,也将引发业界对专利法第二十条立法本意与法律适用等问题的研究和思考。

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保密审查员对确定需要保密的专利申请案卷做出保密标记,在对该专利申请作出解密决定之前,对其进行保密管理。

保密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指定的审查员进行。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按照与一般发明专利申请相同的基准进行。初步审查合格的保密专利申请不予公布,实质审查请求符合规定的,直接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作出授予保密发明专利权通知的决定,并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按照与一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相同的基准进行。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作出授予保密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并发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保密专利申请的授权公告仅公布专利分类号、专利号、专利申请日和授权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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