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济南商标注册被拒绝?

山东商标注册代理电话
站内公告:

产品分类

联系我们

  • 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如何防止济南商标注册被拒绝?

如何防止济南商标注册被拒绝?

作者: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4 08:18:29

注册商标需要很长时间。如果不被拒绝,大约需要13个月。如果你的商标申请被拒绝,那需要更长的时间!如何防止济南商标注册被拒绝?让我们在接下来的小系列中讨论它。

如何避免拒绝商标注册

1.提前进行商标查询

在“商标访问”之后,查询商标已经非常方便。商标可以在中国商标网的“商标查询”中查询。企业在注册商标前,必须对已经注册或者正在审查的同类或者类似产品的商标进行全面检索,以避免因重复、近似或者相似而无法注册。

2、了解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在注册商标之前,您应该熟悉《商标法》中的商标注册禁令条款,以避免因违反这些条款而被商标拒绝。

3.保护商标创意

为了防止商标被同行或他人恶意注册,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必须注意商标标识的保密性和创造性。因为一旦商标被恶意注册,企业要想重新获得该商标将面临“噩梦”,这将耗费大量的金钱和时间。

4、添加自己独特的标志

注册商标时,在商标上添加自己独特的标志,可以有效防止商标因近似而被拒绝。例如,注册肖像商标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或者在图形商标中添加肖像元素。因为每个人的肖像都是独一无二的,注册与他人相似的商标的可能性极低。

5、放弃“搓大”的幸运心理

为了放弃“依附名牌”的心态,许多商标注册人希望以类似名牌的方式相互摩擦“名声”,并抓住机会。然而,这些商标基本上不会被通过,只会耗费时间和精力。

6、文字和图形分开注册

企业申请注册商标时,必须分别注册文字、图形、声音商标等。为了有效解决注册风险,提高批准率,获得最大保护范围,因为在审查过程中,如果组合商标的任何部分不符合要求,所有商标都将被拒绝。

众所周知商标与企业的经营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企业正规经营的过程之中能够借助商标获得市场的精准定位和用户支持,而企业实力提高口碑升级也能够让商标获得更高的价值。那么是什么决定了商标的价值呢?跟商标代理小编去了解一下。

1、多类别注册的商标价值更高商标分为45个类别,其中有很多类别都是相互关联的,称为相关类别。如果一个品牌在几个相关类别都注册了商标,就意味着该品牌在这一领域未来的发展前景可观,并降低了知识产权“阻碍”风险,价格也会相对单个类别的商标高一些。

2、热门类别的商标价值更高同样的商标交易,在第22类和在第25类中的“命运”大不同。22类是“绳、网、纤维原料”等类别,在日常生活中也不经常被人提及;25类是“服装、鞋、帽”,其热度远远超过前者。一般来说,第3类日化用品、第25类服装鞋帽、第29类食品、第30类方便食品、第33类酒类、第43类餐饮住宿、第35类广告销售商标都是“抢手货”。在交易中自然存在供不应求的局面,价格也会“商标以稀为贵”。

3、济南商标注册后是否使用国家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相关申报资料或认定证书;商标产品获奖证书、企业荣誉证书等充满含金量的各种证书,在品牌溢价的作用下,商标交易的价格定会不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

在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若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禁止类技术,根据《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禁止,不得转让;

二、若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限制类技术,当事人应当按照《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技术出口审批手续;获得批准的,当事人凭《技术出口许可证》到我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三、若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自由类技术,当事人应当按照《技术出口管理条例》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技术出口登记手续;经登记的,当事人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对他人在先使用已经有一定影响而未注册的商标我们不能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对他人在先使用已经有一定影响而未注册的商标我们不能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商标在先制,这种制度会引起“商标抢注”现象,一些人不是为了在生产经营中使用某一商标而申请注册,而是利用实践中一些企业商标意识薄弱,抢先注册他们未能及时注册的商标,然后又以高价转让给真正在先使用人,谋取利益。此类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在先使用人的权益。

为了防止和避免此类行为的发生,各国商标法往往都基于诚信原则,对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予以保护,制止不正当手段抢注商标行为。我国《商标法》第31条同样就此规定:“申请济南商标注册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认定“他人已经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一、关于“有一定影响”,需要注意二个问题:一是判断有一定影响的时间界点应当是在后抢注商标的注册申请日。因此,证明未注册商标是否有一定影响的证据材料,应当在此之前。在此之后未注册商标产生的影响证据不应考虑。二是判断是否有一定影响的主体应该是相关公众。三是所谓“有一定影响”,是指在中国已经使用并被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相关公众所知晓。判断是否“有一定影响”,可以通过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情况、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时间、方式、程度和范围等因素进行。

二、关于在先使用行为,需要注意:该使用行为是在中国境内进行的、合法的、公开的商业性使用。关丁“商标使用”,后文我们会专门讲述。

三、关于未注册商标,需要注意:未注册商标的形式可以是商品名称、包装、装潢、域名,乃至于一切可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作用的商业标识,但这些商业标识必须具有显著特征,不违反禁止作为注册商标的标识的相关规定。

四、未注册商标的禁止范围限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不宜扩大保护。


 

版权所有: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