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认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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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的认定准则

作者: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9 08:48:19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发明专利申请人只允许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主动提出修改。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修改。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人只允许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专利局可自行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中文字和符号的明显错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修改的,应当通知申请人。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修改部分,除个别文字修改或者增删外,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或者照片的修改,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替换页。

驰名商标的认定可以通过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完成,也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可以通过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等行政部门完成,也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司法认定。那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之间的差别是什么呢?

1.两者的认定机构不一样这一点很好理解。中国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统一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来认定。而中国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是由审理案件的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对争议商标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都可以认定。

2.两者认定后的救济途径不一样对于只是针对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结果是否可以请求复审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如果对工商局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决定等)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或裁定不服的话,则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来说,如果不服一审法院就驰名商标认定的结果,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而在二审中对争议商标是否驰名的这一事实进行重新认定。若对二审的认定结果还不服,理论上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重新认定。

3.两者认定后的影响力差别巨大通过行政途径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是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因而在全国工商行政系统都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全国各级工审委员会认定的,因而在全国工商行政系统都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全国各级工商行政部门都会按有关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要求来加强保护。通过法院个案而认定的驰名商标,由于只是由审理该案的某个具体法院(中级或高级法院)进行认定的,相比之下,该认定在法院系统或认定法院当地的工商部门会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但在全国其他各地的工商行政部门的实际效力还不太确定。

4.两者对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再审查或认定问题的规定不太一样就法院来说,人民法院将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重新进行审查。对于工商部门来说,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如果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如果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高新企业认定表示为了符合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政策,企业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居民企业享有一年以上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可以被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近年来,许多企业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享受了国家授予的一系列优惠待遇。但是,没有通过认证,企业的发展就可以一帆风顺。如果你放开管理,你将被取消资格。下面小编将向您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条件)的要点,以供将来参考,这样您的高资格就可以得到保证。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自主知识产具体内容: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备查要点:1、企业要提供认定申请时已经拥有的有效知识产权证明,证明知识产权所有权属于企业;2、从通过受让、受赠和并购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必须与企业的主要产品(或高新技术产品)必须是有关联的,且要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出具备案等证明材料;3、、清晰说明知识产权所保护技术的行业先进性进行说明;4、清晰说明知识产权对那些产品(服务)生产发挥了核心支撑作用;

二、认定条件:技术领域具体内容: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备查要点:1、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所采用的核心技术是对提高产品性能、提升产品质量或提升产品竞争力起主要作用的技术,该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企业应提供与申报书中高新技术产品表格内容相对应的的产品实物,提供能说明产品的主要性能、关键技术和技术创新点的产品检测报告、专家鉴定意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认定条件:科技人员比例具体内容: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备查要点:1、企业须提供申请认定时在职职工人员证明材料(如企业财务部分下发的工资证明、人事社保部门提供的社保人员证明等);2、科技人员名单及其从事技术活动证明。3、对离职的科技人员要能够给予说明。

四、认定条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比例具体内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备查要点: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和企业当年总收入以专项审计报告为准;2、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归集前提是,对应的产品是由《国家重点支持技术领域》的技术应用生产而获得的;3、明确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归集分类依据,说明清晰,科学合理;

新华网9月2日电为加强商标管理,国务院法制办2日公布了修订后的《商标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新事物申请济南商标注册。与现行商标法的规定相比,草案增加了“语音”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根据草案,凡能够区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和其他组织的商品的标志,包括文字、数字、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根据草案,下列八类商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军旗、军徽、勋章,以及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和所在地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或者标志性建筑的名称和图形;

(2)外国的名称、军旗相同或者近似,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与国际政府间组织的名称、旗、徽相同或者近似,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或保证的官方标志或检验标志相同或相似,但经授权的除外;

(5)与红十字会、红新月会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

(6)具有民族或种族歧视性质的;

(7)具有欺骗性,容易在商品的质量或者产地上误导公众的;

(8)它对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有害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或者对外公开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除具有其他含义或者属于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地名外,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此外,草案还规定,下列三类商标不得注册为商标:

(一)只注册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二)只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性;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征象。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商标,经使用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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