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肤品公司如何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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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肤品公司如何注册商标?

作者:山东隆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20 08:26:29

护肤品,通常是指具有保护皮肤的护肤产品。具有养颜美容的功能,能增强皮肤的弹性和活力。常常使用可使人年轻、美丽。护肤品种类繁多,特性各异,在使用时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选用。根据上济南商标注册查询工具可知,护肤品商标属于第三类日化用品,护肤品公司如何注册护肤品商标呢?

护肤品商标注册流程:1、受理商标注册通知书缴费后商标局将接收到商标申请资料,会先详细检视注册申请书及商标小样等所有附件,以查看申请书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齐全。预计20个工作日左右,商标局会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查:商标局会查核有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所订的注册规定。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如审核通过,申请过程将进入下一阶段:初审公告阶段。

3、登报公告:初审公告为期三个月,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

4、注册:商标注册被可准后,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记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换言之,作为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应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

护肤品商标注册所需资料:1、商标注册委托书用于委托商标事务所代理商标注册业务,《商标注册委托书》可向在线客服索取或者到商标事务所索取。2、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a.以公司名义申请,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b.以个体名义申请,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3、商标图样:清晰商标图样(12份),图片长为510厘米,宽为510厘米;最好是提供电子版图样。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4、优先权证明:如果根据巴黎公约您享有优先权,请详细列出该优先权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证明。优先权的获得期限是在第一次申请的六个月内。5、指出商标类别: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举,商标分类请咨询客服。

5月20日北京中贸圣佳拍卖公司宣布,包括60件钱钟书毛笔书信、13封杨绛钢笔书信、两人独女钱瑗的6封钢笔书信,将在6月21日公开拍卖。此后,北京保利国际拍卖公司也宣布,将在6月3日拍卖钱钟书、杨绛信札。5月26日杨绛发表声明,希望拍卖方尊重法律,停止举办相关研讨会并撤拍,否则将亲自走上法庭维权。

5月29日国家版权局、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国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先后发表意见,支持杨绛维权。“书信作为一种原创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其著作权就归写信的人所有。这一点非常清晰,没有争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表示。

北京二中院的裁定书也肯定了这一点。裁定书称:“书信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其著作权应当由作者即发信人享有。”不少国家对书信的著作权归属作了明确规定。如意大利版权法规定:凡具有机密性质或涉及个人生活隐私的书信、书信集、家庭和个人便笺及性质类似的书写物,未经作者及收信人的许可,不得发表、复制或用任何方式公之于众。

杨绛先生在5月26日的声明中说:“我不明白,完全是朋友之间的私人书信,本是为私密的个人交往,怎么可以公开拍卖?个人隐私、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多年的感情,都可以成为商品去交易吗?”6月2日,杨绛先生又一次发声:“赚钱的机会很多,不能把人家的隐私曝光在大庭广众之下,拿别人的隐私去做买卖。”声明的背后,是一个百岁老人的愤慨。

虽然公司股权变更的意思很好了解,是指公司内部发生股权转让的状况,可是股权变更的办理手续可不太好实际操作,不仅是涉及确保公司内部的运行平稳,更为要慎重的拟订变动协议,防止事后的纠纷案件发生,因而公司股权变更并没有想像中那么非常容易办理。

第一点、公司股权变更的实际步骤:1、公司股权变更要领到《公司工商变更申请表》(工商管理局办理证件服务厅对话框领到)2、公司股权变更要变动企业营业执照(填好公司变动报表,盖章公司章,梳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到工商管理局办理证件服务厅办理)3、变动税务登记(拿着工商变更通知书到税局办理)4、变动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动通知书基本账户开户行办理)。

第二点、公司股权变更需要材料:1、《公司工商变更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人员股东签名、盖章)3、股东会决议(全体人员股东签名、盖章)4、公司执照正副本(正本)5、全体人员股东身份证扫描件(正本核查)6、公司股权变更协议正本。

第三点、公司股权变更的常见问题:1、签署公司股权变更协议的行为主体在公司股权变更中,转让股份的行为主体理应是公司的股东,购买方能够是原公司的股东,还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结合实际,一些公司股东要以公司委托人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导致签订行为主体的搞混。此外,假如购买方是公司,要考虑到是不是必须历经股东会决议根据;假如是普通合伙人,则要核查其是不是已申请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2、股东会或别的股东的决定或建议股东在对外出让股份签署公司股权变更协议前应征求别的股东建议,别的股东在具体条件下,舍弃优先购买权时,才可以向股东外第三人出让。另外,还特别注意其他法定前置程序的执行,不然会出現失效的法律不良影响。此外,不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独股东的建议,均要产生书面报告,以防止别的股东过后悔约,造成纠纷案件造成。

3、对后置审批程序流程的关心一些公司股权变更协议也要涉及主管机构的准许,如国有制股份、或外资公司公司股权变更等。公司若想添加或是撤出股东,都必须办理公司股权变更办理手续,此刻就必须前去工商管理局办理有关办理手续,实际的步骤网编早已列举出去,若有有意者资询中介机构,终究事关到公司的内部调节,因此还是要慎重为上。

驰名商标认定方式:

一、行政认定

1、商标异议中的认定认定机关:商标局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2003年4月17日)第四条第一款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2、商标争议中的认定认定机关:商标评审委员会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2003年4月17日)第四条第二款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3、商标管理中的认定认定机关:商标局法律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5号令2003年4月17日)第五条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济南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对认为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向当事人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商标局。当事人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为所发生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也可以报送商标局。对认为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案件,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案件材料进行审查。对认为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自收到本辖区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商标局。对认为不属于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情形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受案机关,由其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二、司法认定

1、商标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

认定机关: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32号)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当事人对曾经被行政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请求保护的,对方当事人对涉及的商标驰名不持异议,人民法院不再审查。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审查。

2、域名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认定机关: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1)24号)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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